來源:在職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發(fā)布時間:2025-10-16 14:21:11
重慶工商大學始創(chuàng)于1952年,2002年由原渝州大學和原重慶商學院合并組建而成,是一所涵蓋經濟學、管理學、文學、工學、法學、理學、藝術學等學科的高水平財經類應用研究型大學,是國家“中西部高?;A能力建設工程”高校、重慶市國際人文特色高校,已形成本碩博貫通的人才培養(yǎng)體系。學校占地面積2896畝,現(xiàn)有3個校區(qū),19個教學學院,教職工2406人,在校學生3萬余人。
現(xiàn)有應用經濟學、工商管理學2個重慶市“一流學科”,14個重慶市重點學科;智能商務、智能金融、智能會計3個重慶市“人工智能+”學科群;工程學、化學、材料科學、環(huán)境/生態(tài)學4個學科進入ESI全球大學和科研機構排名前1%,學科數在重慶市市屬高校中排名第二。在新一輪全國學科評估中,應用經濟學、工商管理學排名分別位列重慶市第一、第二?,F(xiàn)有20個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yè)建設點,29個重慶市“一流專業(yè)”,5個重慶市特色學科專業(yè)群,22個重慶市特色專業(yè),“綠色低碳”和“數字經濟”2個重慶市產教融合特色優(yōu)勢專業(yè)群。目前,學校有應用經濟學、統(tǒng)計學、工商管理學3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4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24個碩士專業(yè)學位授權點,建有1個應用經濟學博士后科研流動站,1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現(xiàn)有專任教師1913人,其中高級職稱884人、博士學位983人。建有院士專家工作站,全職聘用歐洲科學院院士1名、雙聘中國工程院院士1名;國家級、省部級等各類高層次人才129人,省部級創(chuàng)新團隊22個,涌現(xiàn)出全國優(yōu)秀教師、全國五一獎章獲得者、全國師德先進個人等一批優(yōu)秀教師代表。
近年來,學生在中國國際大學生創(chuàng)新大賽、“挑戰(zhàn)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等各類賽事中獲得省部級以上獎項3700余項;高水平大學生女排運動隊獲重慶市排球比賽30連冠。學校人才培養(yǎng)質量進一步獲得認可,獲評“全國就業(yè)50強典型高?!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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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養(yǎng)目標
培養(yǎng)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tǒng)的專業(yè)知識,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創(chuàng)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創(chuàng)新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yè)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yè)素養(yǎng)的高層次實踐創(chuàng)新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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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擬招生計劃及專業(yè)
2026年學校預計招收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約300名。招生專業(yè)及招生計劃如下:
| 招生院系 | 招生專業(yè) | 研究方向 | 擬招人數 |
| 工商管理學院 | 125100工商管理 | 01綜合管理 | 40 |
| 02產教融合 | 160 | ||
| 公共管理學院 | 125200公共管理 | 00不區(qū)分研究方向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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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guī)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yè)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
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在錄取當年入學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國(境)內高校本科畢業(yè)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疲┊厴I(yè)學歷后滿2年及以上人員(畢業(yè)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yè)生,且符合招生單位提出的具體學業(yè)要求的,按本科畢業(yè)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5)在讀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yǎng)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以下專業(yè)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yè)為非法學專業(yè)。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法律(法學)專業(yè)學位的,報名前所學專業(yè)為法學專業(yè)(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報考)。
3.報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項目管理[125602]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條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本科畢業(yè)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yè)學歷或本科結業(yè)后,符合招生單位提出的相關學業(yè)要求,達到本科畢業(yè)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027年招生起,工程管理專業(yè)學位中的工業(yè)工程與管理(代碼為125603)、物流工程與管理(代碼為125604)也須符合上述兩項報考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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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報名
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積極配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認真核對并確認本人報名信息,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補充材料,逾期不得補辦。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中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也可選擇教學點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單獨考試考生應選擇招生單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2.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
3.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yè)。
4.考生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忌蚓W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5.考生要如實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招生單位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7.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xù)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8.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9.考生應當按規(guī)定繳納報考費。
(二)網上確認要求
1.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教育部有關工作安排和本地區(qū)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具體確認工作由相關報考點組織實施。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有關補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guī)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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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根據教育部規(guī)定招生單位和報考點應組織專人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認真審核,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忌顖蟮膱竺畔⑴c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錄取,隨時發(fā)現(xiàn)、隨時處理。報考點和招生單位發(fā)現(xiàn)有考生偽造、變造證件時,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后,再準予考試,否則不得準予考試。
特別提示:為避免因學籍或學歷問題影響報考,請所有考生在網上確認前自行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進行學籍(應屆生)或學歷(往屆生)查詢,并將查詢結果(《教育部學籍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生)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認證報告》)下載并打印備查。境外學歷考生須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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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試
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稖士甲C》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忌鷳{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一)初試
1.初試日期和時間
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荚嚂r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12月20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或管理類綜合能力
12月20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1日上午 業(yè)務課(一)或專業(yè)基礎綜合
12月21日下午 業(yè)務課(二)
2.初試科目:①199管理類綜合能力②204英語(二)。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3.初試地點:由考生所選擇的報考點統(tǒng)一安排(地點以準考證打印為準)。
4.初試有效證件: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二)復試
復試是對考生既往學業(yè)基礎、專業(yè)能力素質、科研創(chuàng)新潛質等方面的全面考查和綜合評價,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在復試前學校將嚴格采取人證識別及相關信息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的身份審核及報考專項計劃、享受照顧(含加分)政策的資格審核,對不符合規(guī)定條件者,不予復試。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qū)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1.復試合格分數線:我校在國家確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我校碩士生培養(yǎng)目標、年度招生計劃、生源和總體初試成績情況確定各學科專業(yè)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分數線要求的考生可參加復試。
2.復試時間:預計為2026年3月下旬—4月上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3.復試內容:復試主要包括專業(yè)筆試、面試、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以及校內培養(yǎng)單位要求的其他內容。
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旅游管理、項目管理和審計專業(yè)學位的考生將在復試中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4.復試形式: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由我校自主確定并提前公布,進入復試的考生人數一般不少于各學科專業(yè)已公布招生計劃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5.加試: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跨學科專業(yè)復試的考生(不僅限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是否需要在復試中加試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由我校各培養(yǎng)單位自主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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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調劑
我校將根據招生計劃及生源的實際情況,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公布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屆時請考生密切關注學校研究生院官網“招生管理”欄目發(fā)布的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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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在擬錄取后由我校組織進行。我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guī)定,參照《教育部 衛(wèi)生部 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關于印發(f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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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錄取
(一)我校按照國家下達的招生指標,根據考生入學考試綜合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初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權重一般不低于50%),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xiàn)、業(yè)務素質以及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huán)節(jié)。對于思想政治素質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yè)協(xié)議書。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對于擬錄取為定向就業(yè)的考生,一經錄取后,不得變更錄取信息中的就業(yè)方式。
特別提示:原則上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yè)人員;工商管理[125100]、旅游管理[125400]、項目管理[125602]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yè)人員??忌谔顚懢W報信息時報考類別須選擇定向。
(五)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錄取。
(六)被錄取的新生(錄取資格無效的除外),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的條件、期限等參見我校相關規(guī)定。
(七)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在錄取當年入學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國(境)內高校本科畢業(yè)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錄取當年入學前未取得相關證書的,其錄取資格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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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學制
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產教融合MBA)學制為兩年,其他學科專業(yè)學制均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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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學費
學費標準:公共管理(非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碩士34500元/生/年;工商管理(非全日制,綜合管理MBA)、工商管理(非全日制,產教融合MBA)專業(yè)學位碩士35000元/生/年(以上級文件核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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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其他
根據教育部規(guī)定,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反考試管理規(guī)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jié)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jié)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作弊事實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騿挝?。